残联召开基本康复服务工作研讨会
1月12日上午,市残联在五楼会议室召开了“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工作研讨会”,各县(市)区残联分管康复工作的理事长、康复部主任和数据录入员等20余人参加了研讨会,市残联副理事长吕亚军同志出席了研讨会。
研讨会在学习了《辽宁省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项目实施方案》和《丹东市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实施方案》的基础上,围绕“如何开展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”的主题,进行了广泛深入的研究讨论。各县(市)区残联分别进行了代表发言,根据《辽宁省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项目实施方案》和《丹东市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实施方案》,结合基层实际提出了多方面的贯彻意见:1.残疾人康复评估和康复机构设置向基层延伸,最好设置到乡镇街道或者村和社区层面,为残疾人提供方便;2.残疾人签约服务要结合残疾人康复需求,突出服务残疾人特色;3.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经费要方便基层,科学管理,细化划拨资金方法和依据,先服务后结算;4.数据库录入要逐级落实到人,检查评估记录表要落实到人;5.联合相关部门加强监督检查等。与会同志积极发言,讨论气氛热烈,基本统一了思想,为开展新一年工作打下了基础。
吕亚军副理事长对研讨会给予了肯定,并对下步工作提出了要求:一是高度重视,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工作是精准康复工作的延伸,要上升到扶贫攻坚、实现小康社会的高度,加以重视,坚决贯彻实施;二是要加强全面部署,市残联正在联合相关部门制定实施方案,统筹规划,各县(市)区残联要提早全面谋划,做好落实;三是各级残联要主动与卫生等相关部门进行衔接,推进残疾人基本康复社会化。